项目名称:党校智能化设施建设及基础设施改造—智能化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约700万元。
最高限价:6977434.22元。
采购需求:党校一体化平台、计算机网络系统、视屏监控系统、录播教室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等设备供货及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故本项目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 本项目行业企业多为大型企业、跨国企业或者外资企业,例如:大华、宇视、海康、华为、锐捷、立方、ITC等。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7月1
至2023年8月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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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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