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镇老旧小区(城中辖区)安防系统升级服务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6
收藏项目
注册后查看项目名称:城厢镇老旧小区(城中辖区)安防系统升级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万元)。
5、履约期限:6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不含建设期)。
6、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7、采购需求:本项目计划对太仓市城厢镇城中辖区内原64项小区出入口人脸识别监控提供图像建设及运维服务,其中50%的前端设备(即32套)从200万高清网络摄像机升级为400W像素双舱人像卡口摄像机,其余摄像机保持不变;图像服务支持人脸比对功能,并能够与太仓市公安局、城厢镇“云上城厢”等相关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本项目图像服务存储方式为云存储。投标人提供项目建设所需,如图像服务、传输网络、数据存储服务、管理软件系统等。(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等文件,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依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在2023年6月1
至2023年6月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万元)。
5、履约期限:6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不含建设期)。
6、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7、采购需求:本项目计划对太仓市城厢镇城中辖区内原64项小区出入口人脸识别监控提供图像建设及运维服务,其中50%的前端设备(即32套)从200万高清网络摄像机升级为400W像素双舱人像卡口摄像机,其余摄像机保持不变;图像服务支持人脸比对功能,并能够与太仓市公安局、城厢镇“云上城厢”等相关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本项目图像服务存储方式为云存储。投标人提供项目建设所需,如图像服务、传输网络、数据存储服务、管理软件系统等。(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等文件,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依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在2023年6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昌吉州政协“智慧政协”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1
- 常州市天宁区东经120路19号3层、4层装修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30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科研大数据平台及专病库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30
- 博识雅苑高品质住宅项目示范区内智能化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安徽无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茆支行安防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公安局2025年度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公安部某飞行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耳鼻喉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国际招标公告 2025-04-30
- 山东省大数据中心2024年省大数据局省级政务云网监测平台建设及监管评估服务项目政务云网运行情况监管服务包招标公告 2025-04-30
- 庐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库与数据库建设项目采购2025招标公告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