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及部分所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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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及部分所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27.36万元
最高限价:627.3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3.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1年度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7.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5月1
到 2023年05月2
,每天
09:00至12:00,
14: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2023年06月0
10点00分(北京
)。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及部分所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27.36万元
最高限价:627.3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325.92 | 325.92 | 其他社会服务 | 分局机关、巡特警支队、看守所拘留所工作人员食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 |
第2包 | 是 | 301.44 | 301.44 | 其他社会服务 | 芦台派出所、交警支队、镇北派出所、镇南派出所食堂。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3.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1年度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7.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2023年06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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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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