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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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已被批准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2023年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招标项目
1.3项目编号:SNZB-XJNH-D20232-007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运维范围涉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共计9套,其中水质污染源在线设备1套;锅炉烟气连续监测系统7套;硫回收烟气连续监测系统1套(具体数量详见后附运维设备清单)。投标方负责上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运行维护及相关服务,
2.2.2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情况
①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共7套,其中锅炉烟气总排口自动监控系统1套(与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发平台联网),其余6套自动监控系统测量参数传输至DCS控制系统作为内部工艺指标指示(未联网)。
② 硫回收烟气连续监测系统1套,硫回收尾气接入锅炉烟气处理设施,硫回收排口仅作为应急监测口(未联网)
③ 水质污染源在线设备1套(与生态环境部国发平台联网)。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详见技术规格书)
2.3服务期
最终以招标人相关政策及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方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2投标方必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且具有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投标方须有有工作经验的、能够完成运维工作的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环保部门所要求的资质证明。
3.1.3 投标方运维人员应熟悉自动监测仪器和设备的原理,掌握相应的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系统运行维护操作规程、质量控制要求、有关安全防护知识、数据审核相关规定及评价标准,负责在线监测站的日常运行维护与质量控制。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方须在国内具有实施过水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10套以上、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20套以上的成功经验,在投标时提供相关的运维工作业绩等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3.5.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
9:00起至2023年3月2
23:59时止(北京
,下同),报名。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已被批准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2023年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招标项目
1.3项目编号:SNZB-XJNH-D20232-007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运维范围涉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共计9套,其中水质污染源在线设备1套;锅炉烟气连续监测系统7套;硫回收烟气连续监测系统1套(具体数量详见后附运维设备清单)。投标方负责上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运行维护及相关服务,
2.2.2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情况
①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共7套,其中锅炉烟气总排口自动监控系统1套(与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发平台联网),其余6套自动监控系统测量参数传输至DCS控制系统作为内部工艺指标指示(未联网)。
② 硫回收烟气连续监测系统1套,硫回收尾气接入锅炉烟气处理设施,硫回收排口仅作为应急监测口(未联网)
③ 水质污染源在线设备1套(与生态环境部国发平台联网)。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详见技术规格书)
2.3服务期
最终以招标人相关政策及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方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2投标方必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且具有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投标方须有有工作经验的、能够完成运维工作的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环保部门所要求的资质证明。
3.1.3 投标方运维人员应熟悉自动监测仪器和设备的原理,掌握相应的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系统运行维护操作规程、质量控制要求、有关安全防护知识、数据审核相关规定及评价标准,负责在线监测站的日常运行维护与质量控制。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方须在国内具有实施过水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10套以上、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20套以上的成功经验,在投标时提供相关的运维工作业绩等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3.5.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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