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及10个旗县支行安全保卫监控系统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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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及10个旗县支行安全保卫监控系统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及10个旗县支行安全保卫监控系统集中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及10个旗县支行安全保卫监控系统集中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CT-ZB00137-2022
2.3采购范围:安全保卫监控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内容。
2.4交货
:合同签订后3
内。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项目预算:93.064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能力。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反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一级)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一级)。
3.6投标人2019年1月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经验。(提供合同)
3.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8投标人2019-2021年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行为且目前无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3.9现招标人市分行、旗县行现所有安防设备、平台全部为同一厂商产品,为避免重复投资及安防系统的可兼容性、可拓展性,投标人报名时须取得招标人现采用的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扫描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2月3日9时00分至 2023年2月
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及10个旗县支行安全保卫监控系统集中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及10个旗县支行安全保卫监控系统集中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CT-ZB00137-2022
2.3采购范围:安全保卫监控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内容。
2.4交货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项目预算:93.064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能力。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反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一级)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一级)。
3.6投标人2019年1月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经验。(提供合同)
3.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8投标人2019-2021年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行为且目前无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3.9现招标人市分行、旗县行现所有安防设备、平台全部为同一厂商产品,为避免重复投资及安防系统的可兼容性、可拓展性,投标人报名时须取得招标人现采用的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扫描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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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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