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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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 已由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发改审批【2022】15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河池市福安园人文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30000.0万元 10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0.0万元 0.0% 其他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12002876002449001001 报建号(如有):无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2002876002449001001,标段(包)名称: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 建设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大山塘林场 建设规模: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墓穴64000个(其中公益性墓穴42000个,经营性墓穴22000个),总建筑面积14566. 66平方米(其中业务综合楼2593.22平方米、附属用房1475. 67平方米、后勤楼1474.2平方米、祭祀楼974.16平方米、悼念楼4786.68平方米、遗体处理火化楼1692.6平方米、火化楼连廊98平方米、骨灰寄存楼1430.13平方米、值班室42平方米),规划建设园区道路 5844.624m、大门、军人纪念广场、遗物焚烧炉、家属等候廊、祭祀广场、公厕、停车场、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景观亭廊、绿化等;二期建设墓穴62416个(其中公益性墓穴18416个,经营性墓穴44000个),公益性骨灰堂5057.55平方米(安放格25158个),公益性壁葬260m(安放格3720个)。 合同估算价:34825.7873万元 要求工期:109
历天,定额工期109
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墓穴64000个(其中公益性墓穴42000个,经营性墓穴22000个),总建筑面积14566. 66平方米(其中业务综合楼2593.22平方米、附属用房1475. 67平方米、后勤楼1474.2平方米、祭祀楼974.16平方米、悼念楼4786.68平方米、遗体处理火化楼1692.6平方米、火化楼连廊98平方米、骨灰寄存楼1430.13平方米、值班室42平方米),规划建设园区道路 5844.624m、大门、军人纪念广场、遗物焚烧炉、家属等候廊、祭祀广场、公厕、停车场、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景观亭廊、绿化等;二期建设墓穴62416个(其中公益性墓穴18416个,经营性墓穴44000个),公益性骨灰堂5057.55平方米(安放格25158个),公益性壁葬260m(安放格3720个)。 设计单位: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N模式:1为联合体牵头单位,N为施工企业。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2年11月0
16时03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止(不少于2
)下载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 已由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发改审批【2022】15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河池市福安园人文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30000.0万元 10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0.0万元 0.0% 其他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12002876002449001001 报建号(如有):无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2002876002449001001,标段(包)名称: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 建设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大山塘林场 建设规模: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墓穴64000个(其中公益性墓穴42000个,经营性墓穴22000个),总建筑面积14566. 66平方米(其中业务综合楼2593.22平方米、附属用房1475. 67平方米、后勤楼1474.2平方米、祭祀楼974.16平方米、悼念楼4786.68平方米、遗体处理火化楼1692.6平方米、火化楼连廊98平方米、骨灰寄存楼1430.13平方米、值班室42平方米),规划建设园区道路 5844.624m、大门、军人纪念广场、遗物焚烧炉、家属等候廊、祭祀广场、公厕、停车场、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景观亭廊、绿化等;二期建设墓穴62416个(其中公益性墓穴18416个,经营性墓穴44000个),公益性骨灰堂5057.55平方米(安放格25158个),公益性壁葬260m(安放格3720个)。 合同估算价:34825.7873万元 要求工期:10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N模式:1为联合体牵头单位,N为施工企业。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2年11月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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