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扩展项目妇幼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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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登封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扩展项目—妇幼管理系统—妇幼管系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
10时00分(北京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登医采202112015
1.2 项目名称:登封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扩展项目—妇幼管理系统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1760000.00元
最高投标限价:1760000.00元
1.5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登封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扩展项目—妇幼管理系统,采购内容包括A包妇幼管理系统1套;B包病例管理系统1套及院感管理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包段
1.6 质量要求:合格
1.7 质保期限:一年
1.8 合同履行期限:3
历天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1是否只面对中小型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2.3.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
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2021年1月
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反映公司缴纳社保的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其他社保缴纳证明的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2.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格式自拟,须提供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的书面声明);
2.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2.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
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3: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封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扩展项目—妇幼管理系统—妇幼管系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登医采202112015
1.2 项目名称:登封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扩展项目—妇幼管理系统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1760000.00元
最高投标限价:1760000.00元
包号 | 采购内容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A包 | 妇幼管理系统1套 | 1300000.00 | 1300000.00 |
B包 | 病例管理系统1套及院感管理系统1套 | 460000.00 | 460000.00 |
本项目为登封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扩展项目—妇幼管理系统,采购内容包括A包妇幼管理系统1套;B包病例管理系统1套及院感管理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包段
1.6 质量要求:合格
1.7 质保期限:一年
1.8 合同履行期限:3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1是否只面对中小型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2.3.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
2.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格式自拟,须提供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的书面声明);
2.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2.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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