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技术要求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C02013919SZ02WZ016-120540000012 | 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催化剂再生工程招标 | 本次招标范围为催化剂再生共计279.6m3,再生140个旧模块,采用工厂再生方式,总工期30天,包含催化剂往返运输(车板交货)、工厂再生、检测、包装、“三年质量保证”等。对不能再生的催化剂(催化剂可再生率暂按99%计)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补充相应的催化剂。详见第三卷技术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催化剂再生工程招标 | 1基本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1.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2专项资质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方必须持有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投标人危废证中注明的年处置能力不低于5000吨每年。并提供持有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 2.2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五年内必须具备3项蜂窝式脱硝催化剂工厂再生业绩,并提供至少3项蜂窝再生催化剂已成功投运24000的使用业绩及用户证明。 2.3检测能力:投标方或其股权关联单位必须具备全尺寸脱硝催化剂性能检测能力,需具备国家颁布的实验室CNAS或CMA认证(不得租赁或借用)。 2.4危废运输要求:投标方或其委托的运输队伍必须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委托运输需提供与具备资质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2.5投标方需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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