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进度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机房托管服务(2年) | 工期要求:合同签署前,数据中心及云服务平台需具备正常交付条件。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并在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书面通知10日内开始本项目服务,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的计划日期开工。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价格(元) |
2020-HD-SHDL-0000-1-0014-1/5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机房托管服务(2年) | 1批 | 上海电力数据中心机房托管的相关设备及资源,包括机房硬件环境、机柜数量、网络带宽、维护服务及云平台资源租用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工期要求:合同签署前,数据中心及云服务平台需具备正常交付条件。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并在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书面通知10日内开始本项目服务,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的计划日期开工。 | 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新源广场1号楼 | 1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机房托管服务(2年) | 1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1.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1.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DC)资质。 2.2投标人投标的机房位置需在上海市范围内,且在上海具有本地化服务机构。 2.3本项目投标的IDC机房需满足Tier3标准或以上。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国内近5年内至少2个相关行业项目或类似项目的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的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的复印件等(应能说明服务内容、期限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其他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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