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技术要求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2020-HD-NMNY-0000-1-0019-1/3 | 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2号机组(600MW)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 | 2号机组(600MW)汽轮机通流改造(EPC)总包工程包括:汽轮机本体通流改造部分设备、中低压连通管(导管)及附属系统、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制造、运输、性能、原设备拆装(或拆除)、安装等。 | 合同签订之后12个月内供货,要求汽轮机改造项目施工工期75天。 | 2000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2号机组(600MW)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 |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不抵债或连续两年亏损。 7.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 1 投标方具有600MW及以上汽轮机通流设计制造能力。 2 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提供2份600MW级及以上机组通流改造设计、制造、供货、安装合同和成功运行的业绩(国内)。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封面、供货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和修后试验报告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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