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工程(土建部分)框架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工程(土建部分)框架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AL-04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
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工程(土建部分)框架入围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2020-AL-04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
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工程(土建部分)框架入围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工程(土建部分)框架入围项目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工程(土建部分)框架入围项目第1包: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经营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且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外包管理制度;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机构人员应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安全员应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类似土建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3.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
3.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8近五年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3.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間:
2020年05月21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5月25日16时00分00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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