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金沙自来水有限公司2020年度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招标公告
![]()
受常州金坛金沙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就2020年度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2020年度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
2、项目编号:公采JSKT2020-A-01号;
3、项目采购预算价:350万元;
4、项目最高限价:3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要求: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估算单价(万元) |
采购估算价 |
备注 |
1 |
聚合氯化铝(液体) |
5000 |
吨 |
0.07 |
350万元 |
用于长荡湖水厂制水生产 |
2、合同期限:达到合同金额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两者以先达到项为合同有效期届满。
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技术要求。
4、本项目报价数量为估算量,投标报价按估算量进行报价;结算时以项目实际供货量乘以固定单价,但固定单价不随实际供货数量的变化而调整,供货商不以实际供货数量的变化作为向采购人索赔的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合格投标人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备案、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栏中必须包括聚合氯化铝生产或销售的许可内容。
2、投标人如是生产商,具备技术服务支持承诺;投标人如是经销商应具备生产商授权函及生产商的技术服务支持承诺;
3、具备市级或市级以上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证;
4、具备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三项体系认证内容中必须包含聚合氯化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时,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网上查询,如被列入以上名单,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四、公告、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間: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