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公司鞍山热电1、2号锅炉烟气排放提标综合改造EPC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东北公司鞍山热电1、2号锅炉烟气排放提标综合改造EPC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东北公司鞍山热电1、2号锅炉烟气排放提标综合改造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102452,招标人为国电鞍山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电鞍山热电有限公司热源厂建在达道湾西部开发区的达旗街北边,B路东边,现安装有2×58MW高温热水锅炉。每台58MW锅炉配一台湿式冲击式脱硫除尘器,未安装脱硝设备,满足不了当前环保对烟气排放浓度要求,进行1#、2#锅炉烟气排放提标综合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东北公司鞍山热电1#、2#锅炉烟气排放提标综合改造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供货(含运输)、贮存及土建施工、安装、管理、调试、消缺、竣工资料的最终移交。
2.3计划工期:计划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9月15日,计划工期123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2个脱硝(或除尘)新建(或改造)总承包业绩或2台国内5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EPC总承包新建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购买时間:2020年05月13日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19日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