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0年第二采气厂防爆电气定期检验 |
项目概况: | 1.1项目名称:2020年第二采气厂防爆电气定期检验。 1.2项目概况: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根据《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7.1要求:“为保证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可在危险场所长期使用,应进行连续监督和定期检查。” 拟对2座集气站、1座处理厂内所有防爆电气进行定期检验,此次检验主要检查防爆电气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我厂防爆电气典型问题及防控措施,为防爆电气管理积累数据。主要概况如下:防爆电动机93台;防爆配电箱14台;防爆仪器仪表554具;防爆按钮84个;防爆开关20个,防爆电动阀56个;防爆灯具273具;防爆摄像头10个及其它防爆电气、接地及接地阻值要求等。 1.3项目范围:作业二区榆9站,作业三区榆12站,榆林处理厂。 1.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5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境内2座集气站及1座天然气处理厂。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计划投资:13.5万元(含税)。 1.8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0-CQ2-F034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 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出具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A类资质或具有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及证书附表(附表包含本次谈判项目内容); 2.3财务要求:近一年财务状况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提供2018年度或最新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彩色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 2.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防爆电气定期检验业绩(合同和对应结算发票彩色复印件); 2.5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电气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从事防爆电气定期检验相关工作2年以上( 提供劳动合同、职称证书); 2.6 信誉要求: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争性谈判(提供两网站截图)。 2.7被列入油田公司或第二采气失信合作乙方黑名单的承包商不允许参与本次谈判; 2.8质量安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商承诺)。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間: 自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9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間,下同),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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