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高淳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化学水汽取样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协鑫高淳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化学水汽取样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CL-ZB -NGXX WZ- -2020- -01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一、 招标条件
本协鑫高淳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2X 100MM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并留有扩建条件,机
组的年利用小时数为5500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化学水汽取样装置设备采购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001化学水汽取样装置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具有本次
招标标的的设计、制造能力2)投标人应具有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少于5个1o0MwW及以
上国内发电厂项目的合同业绩。投标方必须提供真实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用户评
价表及具体联系方式);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提供近三年(2017 年
度至2019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
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
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投标人
在近3年内未发生被国家有关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7) 本项
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 8) 投标人需完全响应招标人的质保期和交货期条款(均
为评标否决项) : 8.1)质保期: 设备保证期自初验合格之日起[36] 个月;8.2)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間:从2020年04月30日15时 00分到2020年05月08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