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投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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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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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
②其他条件:a、投标人提供所投品牌太阳能集热器具备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产品检测报告;(以供应商库中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b、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格式不做强制要求;(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c.上述第①中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是指: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要有太阳能热水系统或太阳能热水器或光热应用相关经营内容; |
(2)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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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②其他条件: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企业在经营及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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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
中标通知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投标人须提供 2015-03-30 至 2020-03-30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投标人自2015年03月30日(含)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16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仓库、厂房、除外)太阳能集热系统业绩。(提供的业绩必须是已完工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缺一不可。时間、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間、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②其他条件: |
(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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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②其他条件: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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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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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及以上 |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至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
其他条件:无要求 |
(6)信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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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要求: |
①投标人应具备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南京招投标领域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企业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 级及以上。 |
②其他条件: |
不作要求 |
(7)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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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②其他条件:投标人应承诺以下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b.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d.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e.近三年内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或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f.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g.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h.投标人在项目属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能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 |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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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