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消防维保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消防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WJ-2019-1629-A3019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消防维保项目
(二)招标编号:WJ-2019-1629-A3019
(三)预算金额:17.5万元
(四)招标范围:
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具、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及消防电话系统维护、定期检测和灭火器换粉加压等;
(五)服务期限:一年;
(六)服务地点:武警河南省总队医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符合军队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声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間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間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网页截图证明;
(五)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最近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企业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及企业完税证明;
(六)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黑名单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打印页;
(七)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行贿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查询个人选择行贿,企业选择单位行贿(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
招标文件发售时間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7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