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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分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单价: ¥登录可见
  • 地区: 全国
  • 发布时间: 2020-04-09 10:07
  • 浏览量: 323
  • 公司:中电中招(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萧 敏(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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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分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分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2020年施工项目预选招标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12001139901-BK-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分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建函招【2016】784号及连建管函【2020】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分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2020年施工项目预选招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境内
2.1.2建设规模:施工费约680万元
2.1.3工期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工期完成工程,暂定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或合同约定为准
2.1.4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地区2020年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施工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一个标段共分10个标包,采用预选招标方式,预选招标确定12个预中标候选人、10个预选中标人,分配比例见表一;如预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12家大于等于10家,前十名依次为10个预选中标人,其余为预中标候选人;如预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10家大于等于8家,则划分为8个标包,确定8个预选中标人,其余为预中标候选人,分配比例见表二;如预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8家时,进行第二次预选招标。
表一:
序号 标段名称 施工费分配比例 备注
1 连云港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2020年施工项目 每家预选中标人分配比例为:连云港地区施工费金额7%~20%  
表二:
序号 标段名称 施工费分配比例 备注
1 连云港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2020年施工项目 每家预选中标人分配比例为:连云港地区施工费金额7%~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省内外市施工企业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即省内外市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且项目负责人须在核验名单内,具体详见苏建规字〔2010〕7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9年7月-2019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間为: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3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