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西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批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网江西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批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WZ2004)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国网江西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特别说明:本次分标编号WZ2004-01委托服务包1~包2招标采取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通过公开招标,集中确定相应分包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及其中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双方据此签订框架协议合同。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实际生产需求,与中标人签订具体合同,要求中标人按照规定时間提供相应服务,并据此向中标人分批或分期结算价款,服务框架招标范围内的最终工作内容及金额以实际项目为准,现有框架招标金额仅为估价。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分标名称、招标范围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需求一览表。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数量 |
WZ2004-01 |
委托服务 |
2 |
WZ2004-02 |
人力资源服务 |
1 |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专用资质另行规定的除外)。
3.4 资质要求
3.4.1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黑名单”、“行政处罚”及“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须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f)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3.5 特别提示
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由企业自行承担投标风险。
3.6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详见专用部分
3.7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开标日前三个自然年(2017年-2019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8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9 财务要求
(1)2016-2018年连续三个自然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2)若公司成立时間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日起连续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3)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审计报告,则提供自成立日起的企业财务报表。
(4)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本批次招标执行2019年增值税改革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間:2020年4月2日8:00起至2019年4月7日17:00止(北京时間,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