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第三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 一、招标条件 张家港市第三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现对该项目的张家港市第三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桩基、基坑支护、大型土石方、土建、水电、室外配套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城北村 2.工程规模:改造规模为20万m3/d,采用“现状常规工艺+微滤(压力罐式)+纳滤出水与砂滤出水勾兑”的深度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纳滤车間1座并下叠清水池,车間内设置泵房、纳滤膜間、加药間、配电間、控制室等,设施用房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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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間 | |||||||||
E3205820330000818004001 | 张家港市第三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桩基、基坑支护、大型土石方、土建、水电、室外配套 | 公开招标 | 4153.21 | 2020/03/05 | |||||||||
三、公告时間 | |||||||||||||
计划开工时間: | 2020年03月29日 | ||||||||||||
计划竣工时間: | 2021年03月31日 | ||||||||||||
公告开始时間: | 2020年03月10日8:30 | ||||||||||||
公告截止时間: | 2020年03月16日17:00 |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2020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或2020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Ⅱ组及以上。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19年11月—2020年1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19年11月—2020年1月)。以上材料须上传至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并及时更新。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投标企业自2017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给水处理能力10万m3/d及以上的水厂工程且单项工程造价在2480万元及以上。处理能力及工程造价以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时間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間为准,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业绩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投标人必须提前入库,入库时须上传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到数据库。如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中内容均无法体现处理能力,投标单位须提供盖有建设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其真实性由投标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负责;并将证明原件扫描上传到数据库;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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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其他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第三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行审投【2019】34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市第三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城北村 2.1.2建设规模:改造工程规模为20万m3/d,拆除南大楼东侧现状清水池一座,新建10万m3/d纳滤膜处理车間,下叠清水池为钢筋砼结构,地下1层;上部为纳滤膜处理车間,建筑面积4049.39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2层,跨度9米,檐口高度15.1米;室外配套工程(道路结构层厚度≤55cm、排水管道DN200-400mm) 2.1.3合同估算价:4153.2069万元 2.1.4工期要求:36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3月29日,竣工日期:2021年3月31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张家港市第三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桩基、基坑支护、大型土石方、土建、水电、室外配套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間为:2020年03月10日08时30分至2020年03月23日09时00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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