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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漕泾电厂码头口岸监控设施维护服务(3年)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1-26  浏览次数:29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漕泾电厂码头口岸监控设施维护服务(3年)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进度
漕泾电厂码头口岸监控设施维护服务(3年)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数量
招标范围
技术规格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文件价格(元)
漕泾电厂码头口岸监控设施维护服务(3年)
1批
招标范围: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码头边检口岸海关监控设施维护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号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漕泾电厂码头口岸监控设施维护服务(3年)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投标人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国家权威机构发布信息为准;(2)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范围内不存在尚在处置期内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8、专项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设备维修企业资质证(监控、安防设备)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
投标方须具有近5年内至少2个码头口岸监控设施维护的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用户证明等)的复印件和有效的用户证明(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10、项目经理要求:
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管理协调能力,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間
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01日17:00前。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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