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厂址现场气象铁塔和地面气象站常规气象观测和统计分析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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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厂址现场气象铁塔和地面气象站常规气象观测和统计分析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5-28  浏览次数:10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厂址现场气象铁塔和地面气象站常规气象观测和统计分析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 PYGS-21HDGC000128/FZ921JFR163C11506BD                      
2.2项目名称: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厂址现场气象铁塔和地面气象站常规气象观测和统计分析(第三次)
2.3项目概况:为了保持气象观测的延续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HJ808-2016)和《核电厂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和内容》(RG1.70)的要求,以及我国有关核安全法规及其导则的有关规定,需要在本厂址进行为期4年的延续气象观测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以便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及后续工程相关报告的编制提供厂址当地气象条件和污染气象学方面的资料。
2.4招标范围: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厂址现场气象铁塔和地面气象站为期四年的气象观测和统计分析,以及气象站的维护、观测仪器的调试和检定等。
2.5项目地点: 福建漳州核电厂       
2.6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4年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合格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2发售时間:2021年05月27日18:30—2021年06月03日17:00(北京时間)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7月06日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情况:近5年内具有同类项目的业绩,并提供对应的合同页作为证明材料,同类项目指核电厂现场气象观测及数据统计分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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