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煤基乙醇项目法兰及盲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TC-HW-2021-058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煤基乙醇项目法兰及盲板采购(招标项目编号:XHTC-HW-2021-058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中低压碳钢法兰盲板(≤CL600);002第2包中低压法兰盲板(≤CL600,低温碳钢、不锈钢和合金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中低压碳钢法兰盲板(≤CL600);002第2包中低压法兰盲板(≤CL600,低温碳钢、不锈钢和合金钢):
(1)标包1资格要求
(1)制造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2)投标人提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副本不限)
(3)制造商成立至少3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品种及其级别达到TSG D2001-2006(或TSG07-2019)中规定的钢制锻造法兰B级要求。(必须在有效期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副本不限)。
(4)制造商生产厂房和成品库等建筑物满足采购物资需要,且厂房总面积不小于1万平米。(提供制造商标注厂房尺寸的平面布置图和厂房外实景照片,均需加盖公章)。
(5)生产装备能满足项目进度、质量等要求;具备加热炉、下料、锻造、机加工、热处理等专用设备。具有锯床不少于3台套;具有不小于2000t的锻造液压机,锻造设备不少于3台套;车床不少于20台且其中的数控车床不少于10台;钻床不少于5台;天然气加热炉不少1台。(须提供设备清单盖公章,及制造商投标人与上述设备的实景合影照片)。注:锻造设备指在锻造加工中用于锻坯成形的机械设备,主要有锻造液压机、空气锤、夹板锤和电液锤等。
(6)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提供带有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屏图片,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制造商近3年未被列入国家、行业、招标方等禁用(处于暂停期或取消交易资格)的黑名单;未出现过重大QHSE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8)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法人委托证书。(法人亲自参加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承诺原厂加工,不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10)未完全响应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框架协议和合同条款确认书)内容,视同无效。
(11)制造商具有ISO9001(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副本不限)。
(12)制造商具有ISO14001(或同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副本不限)。
(13)制造商具有OHSAS18001(或同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副本不限)。
(14)制造商具有质量检验部门及检验设备,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及质量控制记录文件。(提供组织机构图,盖公章;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盖公章;提供检验设备清单,加盖公章。)
(15)制造商具有石油化工(不含油气田地面工程及管输)或煤化工项目近3年(2018年~至今)不少于3份含有碳钢法兰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业绩(每一份框架协议可视为一份有效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和业绩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表和业绩复印件需一一对应);业绩复印件可不含明细价格,需含总价和数量,框架协议需至少提供框架协议文本和1份协议下订单,且提供合同原件,以便验证(未提供合同原件者否决);业绩表格式符合第五章《招标格式》中“类似项目业绩表”的要求。
(16)有售后服务部门,可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17)提供制造商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18)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最新(开标前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
(19)纳税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1至4月的纳税证明。不能提供纳税证明的,需进行特别申明,并提供该期間开立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者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或者印花税税票复印件。
(2)标包2资格要求
(1)制造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2)投标人提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副本不限)
(3)制造商成立至少3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品种及其级别达到TSG D2001-2006(或TSG07-2019)中规定的钢制锻造法兰B级要求。(必须在有效期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副本不限)。
(4)制造商生产厂房和成品库等建筑物满足采购物资需要,且厂房总面积不小于1万平米。(提供制造商标注厂房尺寸的平面布置图和厂房外实景照片,均需加盖公章)。
(5)生产装备能满足项目进度、质量等要求;具备加热炉、下料、锻造、机加工、热处理等专用设备。具有锯床不少于3台套;具有不小于2000t的锻造液压机,锻造设备不少于3台套;车床不少于20台且其中的数控车床不少于10台;钻床不少于5台;天然气加热炉不少1台;不少于1台数显式低温冲击试验机。(须提供设备清单盖公章,及制造商投标人与上述设备的实景合影照片)。注:锻造设备指在锻造加工中用于锻坯成形的机械设备,主要有锻造液压机、空气锤、夹板锤和电液锤等。
(6)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提供带有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屏图片,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制造商近3年未被列入国家、行业、招标方等禁用(处于暂停期或取消交易资格)的黑名单;未出现过重大QHSE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8)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法人委托证书。(法人亲自参加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9)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且承诺原厂加工,不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10)未完全响应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框架协议和合同条款确认书)内容,视同无效。
(11)制造商具有ISO9001(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副本不限)。
(12)制造商具有ISO14001(或同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副本不限)。
(13)制造商具有OHSAS18001(或同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副本不限)。
(14)制造商具有质量检验部门及检验设备,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及质量控制记录文件。(提供组织机构图,盖公章;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盖公章;提供检验设备清单,加盖公章。)
(15)制造商具有石油化工(不含油气田地面工程及管输)或煤化工项目近3年(2018年~至今)不少于3份含有低温碳钢、不锈钢、合金钢法兰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和业绩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表和业绩复印件需一一对应);业绩复印件可不含明细价格,需含总价和数量,框架协议需至少提供框架协议文本和1份协议下订单,且提供合同原件,以便验证(未提供合同原件者否决);业绩表格式符合第五章《招标格式》中“类似项目业绩表”的要求。
(16)有售后服务部门,可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17)提供制造商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招标格式》,加盖公章)。
(18)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最新(开标前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
(19)投标人纳税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1至4月的纳税证明。不能提供纳税证明的,需进行特别申明,并提供该期間开立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者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或者印花税税票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間:2021年05月18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5月24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間:2021年06月09日09时30分00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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