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供电公司委托,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有兴趣的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国网南平供电公司2020年党建电子宣传屏建设维护项目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2.参与供应(服务)商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资格要求 |
含税预算价(元) |
截标时间 |
谈判保证金(元) |
1 |
NPFW2020GJT080010-1 |
国网南平供电公司2020年党建电子宣传屏建设维护项目 |
(1)、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2)、应答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3)、应答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备通讯设备及音视频设备相关内容。(4)、应答供应商需提供谈判应答截止日近2年内(至谈判截止日)应承担过至少1个与谈判项目类型相似项目合同,并提供每个合同所对应的发票。(5)、应答供应商近2年内(至谈判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行政处罚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被投资公司;4)存在管理关系。(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交的应答文件。 |
60000 |
2020年09月28日上午08:55 |
1000 |
注:1、评审与授标以包号为单位。
应答服务(供应)商仅为1家,并经评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合格时,不能按照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流程进行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3、有两家及以上服务(供应)商应答,经评审合格后仅为1家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时,终止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并有兴趣参加谈判的供应(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18日17:00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