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热成像双光谱监控摄像机采购项目比选公告[重新]招标公告
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热成像双光谱监控摄像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ATT-CG-2020-031)”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开始发售比选文件,欢迎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为了满足拓展项目实施要求,现申请采购热成像双光谱监控摄像机,具体内容如下: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双光谱中载云台摄像机-25mm |
台 |
2 |
双光谱中载云台摄像机-50mm |
台 |
69 |
双光谱中载云台摄像机-75mm |
台 |
1 |
1.2预算金额:432.70万元(含税)。
1.3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或签订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以先达到者为准。
1.4供货期:自接收采购订单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1.5质保期: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6个月。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按照综合排名由高到低选取1名中选人。
二、★资质要求
2.1参选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参选人所在地域已经实行“三证合一”政策的,参选人需具备“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2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选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下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之前,在结果明显处加盖参选人公章)。 经营异常或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3参选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应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2.4本项目接受经销商参选,但只能接受原厂或唯一经销商参选,不接受两家单位提供同一厂家设备参选,经销商需提供原厂授权证明(复印件),原厂商须提供产品原制造商承诺函。
2.5参选人应具备2017年1月份至今类似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
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参选。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行为的;
(5)参选人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纪检监察部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四、中选原则
4.1本项目选取一名中选人提供本次所采购的设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初步评审。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进行综合评分,并将综合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排名前两名的参选人为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
4.2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4.3若参选人数量小于3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参选人数量小于3家时,重新组织公开比选。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发布后,如参选人数量仍然小于3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参选人数量小于3家的,按如下方法处理:
(1)如参选人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参选人为2家时,可继续实施比选采购。
(2)如参选人数量大于1,且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参选人仅为1家时,可将公开比选方式直接调整为定向谈判方式,评审委员会应与该合格参选人进行价格谈判,并出具推荐意见。
(3)如参选人为1家时,可将公开比选方式直接调整为定向谈判方式,并由评审委员会与该参选人进行定向谈判。在进行价格谈判前,评审委员会应先对该参选人进行初步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评审委员会应与该合格参选人进行价格谈判,并出具推荐意见。如该参选人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本项目做谈判失败处理。
(4)如参选人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参选人为0家时,本项目变更采购需求或采购方案重新组织采购。
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9月01日09点00分至2020年9月03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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