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监理监测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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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监理监测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9-02  浏览次数:8


国电电力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监理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监理监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4881,招标人为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象山1#海上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东南海域,规划场址分为南北两区,北区离岸距离约14.3km,泥面高程为-7到-12m,场址呈不规则六边形,南北最长7.5km,东西最宽4.9km,规划面积约30km2,规划装机容量25万kW。
招标范围:编制本项目实施方案,并经政府职能部门参与的评审通过后,按方案开展施工期环境影响跟踪监理监测、阶段性环保验收调查及总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及相关服务等。承办过程中各类评审和检查的会务工作。投标方负责本项目环境影响跟踪监理监测和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相关的所有专家会、评审会等会议的组织,并在投标文件单列会议名称和会议费用。
服务期限: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预计海上主体开工日为2020年10月底,建设周期约14个月。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合同签订至整体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备案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海洋水文、水质、沉积物、生物生态等相关类别;
(3)投标人具有省自然资源厅(含原测绘地理信息局)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范围须包括海洋测绘。
(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个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或海洋工程环保竣工验收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5)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具有国家统一颁发的海洋环境监测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01日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07日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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