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一采区变电所建设供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SX-ZCHW-20041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一采区变电所建设供电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A1400000007000671001),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根据采掘衔接,一采区大巷将掘进到位,4113工作面顺槽即将开始掘进,因此需要建设一采区变电所,对一采区变电所电气设备进行购置,包括高压开关27台、馈电开关10台,综保开关2台、变压器2台;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一采区变电所建设一标段:
27台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永磁机构高压真空配电装置,型号为:PJG-500/10采购8台(4台进线4台联络),型号为PJG-400/10采购19台
供货期:两个包的供货期均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使用要求;
质保期:第一包要求质保期不少于18个月
002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一采区变电所建设二标段:
10台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真空馈电开关,型号为:KBZ2-400/1140(660);
2台矿用隔爆型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型号为:ZBZ2-4.0/660(1140);2台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型号为KBSG-630/10。
供货期:两个包的供货期均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使用要求;
矿用隔爆型照明综合保护装置质保期不少于2年,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真空馈电开关不少于2年,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质保期不少于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所需货物须具备3C认证证书,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所供货物须具备“煤矿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书”、“产品合格证书”;
3、所供货物须具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产品质量试验报告;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5、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4月-2020年4月)至少须具备一项同类型供货业绩;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推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时间:2020年09月01日18时00分至2020年09月06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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