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汽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汽轮发电机组成套及辅助设备招标项目已由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核准的批复》(廊审批投资〔2020〕1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汽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西碱厂村村南现有垃圾填埋场西侧。
2.2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1)建设内容:
包括6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50吨/日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含餐厨垃圾30吨/日、粪污20吨/日)及配套公辅和生活办公设施。
2)建设规模: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一期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有机垃圾综合处理设施日处理有机垃圾50吨(其中餐厨垃圾30吨,粪污20吨),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60天。
2.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8096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约3.19亿元。
2.4招标范围:1台/套12MW汽轮发电机组、配套辅机及配套设施等。投标人负责供货设备(汽轮发电机组)设计、供货、指导安装、指导调试、售后服务,并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如检验、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试验、现场调试、培训(内容包括日常维护和检修等)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交货期:合同签署后6个月时具备到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于近三年(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具有15台/套及以上发电项目汽轮发电机组(单机装机容量为15MW及以上)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应为汽轮机制造厂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须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10日 9:00 至2020年7月15日 9:00 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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