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电阳江青洲三500MW海上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41/18-ZB-0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公司相关项目广东华电阳江青洲三500MW海上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广东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广东华电阳江青洲三5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工程场址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附近海域,在阳江近海深水风电项目规划场址东侧中部区域内,场址涉海面积约81.03 km2,水深范围41m~46m,场址离岸最近距离约55km。本海上风电场拟布置单机容量为6MW及以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最终台数以风电机组招标结果为准。主要包括海上风机(本次招标暂定74座)、1 座海上升压站、220kV送出海缆、35 kV场内集电海缆、陆上升压站等工程项目。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升压站。项目工期目标为“2020年9月开工,力争2021年全容量并网,确保2021年至少并网250MW(每个标段至少125MW)风电机组,确保2022年8月全容量并网”。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1/18-ZB-0201 |
施工总承包(I标段) |
暂定37台风机基础制作、运输、施工及相应的10回35kV海缆敷设,37台风机及塔筒附属设备安装,海上升压站基础制造、运输、施工,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装船、运输及安装,风电场安全监测(8个风机及海上升压站基础),本标段临时航标工程等涉及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见招标文化和技术规范书。 |
2000 |
CHDTDZ041/18-ZB-0202 |
施工总承包(II标段) |
暂定37台风机基础制作、运输、施工及相应的10回35kV海缆敷设,37台风机及塔筒附属设备安装,220kV海缆敷设,本标段临时航标工程等涉及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见招标文化和技术规范书。 |
2000 |
备注:1、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响应两个标段,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施工总承包(I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证书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5.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海上风电项目类似工程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及业主/用户联系人。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未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拥有5年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海上工程施工经验。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并提供最近连续12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10.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海上工程施工经验,并提供最近连续6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11.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安全负责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并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1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只接受两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牵头方应具备上述第2条中4项资质条件之一,联合体的非牵头方应至少具备上述第2条中(1)、(2)、(3)项资质条件之一所对应的二级资质。联合体各方还应同时具备本条规定的与其资质相对应的业绩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至少1家在本项目施工期内持有满足工程所须的主要施工船机,提供船机档期的证明文件。
1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明确持有的主要施工船机拟用于本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施工总承包(II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证书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5.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海上风电项目类似工程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及业主/用户联系人。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未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拥有5年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海上工程施工经验。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并提供最近连续12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10.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海上工程施工经验,并提供最近连续6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11.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安全负责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并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1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只接受两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牵头方应具备上述第2条中4项资质条件之一,联合体的非牵头方应至少具备上述第2条中(1)、(2)、(3)项资质条件之一所对应的二级资质。联合体各方还应同时具备本条规定的与其资质相对应的业绩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至少1家在本项目施工期内持有满足工程所须的主要施工船机,提供船机档期的证明文件。
1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明确持有的主要施工船机拟用于本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特别说明: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及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了的资料。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5-29 15:22到2020-06-03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5-29 15:22到2020-06-03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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