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兴城热电有限公司1X35th锅炉汽改水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备案。招标人为兴城热电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城热电有限公司1X35th锅炉汽改水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兴城市
2.工程规模:旧锅炉改造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122114003187263706000124001001 |
兴城热电有限公司1X35th锅炉汽改水改造项目 |
1台UG-35/3.82-M蒸汽锅炉改为29MW双锅筒热水锅炉的设计、制作、拆装,包括:锅炉本体(不含炉排)、炉墙耐火保温、炉拱、配套阀门仪表等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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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基本要求: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的出示营业执照即可); (2)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原件及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3)经销商投标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2.资质要求: 要求产品生产制造厂商必须具备锅炉制造A级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锅炉安装资质; 3.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或检验报告、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热功测试报告;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许可的生产厂家或授权销售商; 7.投标人应具有承担国家规定的相应设备生产、设计、安装等方面的资质和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重大行贿违纪记录的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货物制造商和该货物制造商的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不接受同一货物制造商的不同授权经销商关于同一产品的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 |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8日 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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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0年05月29日至2020年06月0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