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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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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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4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
②其他条件:投标人应通过ISO或GB/T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2)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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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②其他条件:提供银行或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AAA及以上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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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
中标通知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投标人须提供2016-01-01至2020-05-01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与本次招标同类配电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规模以合同协议书上载明的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②其他条件: |
(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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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②其他条件:投标人应承诺以下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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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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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及以上 |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至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
其他条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19-11-01至2020-04-30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6)信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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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要求: |
①投标人应具备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南京招投标领域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企业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级及以上。 |
②其他条件: |
不作要求 |
(7)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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