烃基清洁能源产品检测能力可持续性发展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烃基清洁能源产品检测能力可持续性发展设备购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6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05-100497-0009
项目名称:烃基清洁能源产品检测能力可持续性发展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1,190,000
最高限价(如有):119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烃基清洁能源产品检测能力可持续性发展设备购置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2)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全自动常压蒸馏仪、柴油过滤堵塞倾向测试仪、微量蒸气压检测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3)最高限价:1,190,000.00元。
(4)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
(5)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6)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7)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等。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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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四)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5 月 29 日至 2020 年 06 月 1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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