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古夫片区)专业供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古夫片区)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5〕99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业供电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规划总建筑面积15.77万㎡。本设计为住宅工程,住宅面积12.82万㎡,商业面积0.49万㎡,共8幢13个单元1076户,配置变压器总容量为5860kVA,其中公变部分容量5460kVA,专变部分总容量400kVA,10kV进线1回,以10/0.4kV方式供电。小区内重要负荷由柴油发电机组提供备用电源,配置柴油发电机组总容量1200kW。
2.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0万元。
2.3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产权分界点至甲方变配电室(含箱式变电站、柱台)线路勘测、设计;高压接入点后至入户表箱的的 10 / 0.4 kV 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变配电室(柱台)接地系统、电能计量系统。
2.4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设计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上传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电气或电力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4、拟派本项目人员须提供2020年3月-2020年5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缴纳社保的,可以提供2019年10月~2019年12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信誉要求:(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2)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5月 28日至2020年6月18日上午09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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