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大宗物资(液氨、尿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171/17-CL-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吴村镇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大宗物资(液氨、尿素)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171/17-CL-0501 |
标段1:新乡公司液氨采购 |
液氨采购约1000吨。 |
200元 |
CHDTDZ171/17-CL-0502 |
标段2:新乡公司尿素采购 |
尿素采购约1800吨。 |
5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新乡公司液氨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液氨的生产或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该物资销售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真实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至少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4.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持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也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标段2:新乡公司尿素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尿素的生产或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该物资销售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真实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至少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4.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持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也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5-28 16:30到2020-06-0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5-28 16:30到2020-06-04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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