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35kV及以下电缆招标公告
潍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35kV及以下电缆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潍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潍坊)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光大环保(中国) _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潍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临港西路与辽河西街交叉口西北角。
2.3建设规模:项目本期规模为[2]炉[2]机,分两阶段建设,土建一- 次性完成,一
阶段装设1台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500吨机械炉排锅炉,相应配套1台余热锅炉,余热锅炉
产生的过热蒸汽通过1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实现能源的综合利用,二阶段预留1台日
焚烧处理生活垃圾500吨机槭炉排锅炉,相应配套1台余热锅炉,余热锅炉产生的过热蒸汽
通过1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电厂以1回35kV线路接至上级开关站。电厂内10.5kV系
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1台机组经1台16MVA升压变以发变组单元接线型式升压至
35kv 母线。
2.4 计划工期: 2019.12.20-2020.12.30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以及行业规程规范的合格标准,详见第五章供货范围及技
术规范。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电线电缆,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动力电缆、电气控制
电缆、自控系统电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资质要求:
1)具备中国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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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运输、装卸、安装指导、验收、
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应货物及服务提供能力。
3)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中文授权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定的资金垫付能力
3.3业绩要求:具备至少一个1000吨及以上规模的同类型工程的供货业绩,并具有本
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类型业绩指在垃圾焚烧行业内使用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3.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間前应准时抵达开标现场参与
开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日
17:00 前(北京时間,下同)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500 元/份。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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