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厂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核准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6﹞179号文件)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新建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并在厂址东侧海域配套建设码头一座及取排水管道,建设地址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围垦区内,计划于第一方砼开始后23个月内第一台机组投入生产、第二台机组间隔3个月建成投入生产。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商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为工程动态投资的20%,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其余部分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厂区绿化工程施工。厂区绿化面积约50000平方米(按施工图面积),包括:绿化,硬景,市政道路,电气、给排水等工作内容,以及为期二年绿化包活养护;具体内容和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 2017 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至少一个合同总价在400万元及以上且绿化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以上证明材料不能证明绿化面积的,须另行提供业主证明。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园林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 2017 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过至少一个合同总价在4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且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1人,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5月26日9:00至2020年6月1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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