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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公司苯胺、硝基苯釜残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5-26  浏览次数:5


兰州石化公司苯胺、硝基苯釜残处置招标公告

兰州石化公司苯胺、硝基苯釜残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0FW-022
本服务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兰州石化公司苯胺、硝基苯釜残处置
2、招标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处置相关标准要求,对兰州石化公司产生的苯胺、硝基苯釜残进行合规处置。需处置的苯胺、硝基苯釜残年产生量约1000吨,项目估算额400万元。
3、招标范围: 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相关标准要求,对兰州石化公司年产生的约1000吨苯胺、硝基苯釜残(HW11 261-019-11、261-015-11)进行合规转移并实施无害化处置。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资质证明;
2.投标人应持有政府环保部门核发的正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并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需包括HW11类中261-019-11、261-015-11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3.投标人:(1)自身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废物。(2)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废物的,投标人应与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运输合同,并承担转移运输责任,招标方不与运输单位签订任何协议。(3)从事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都应当取得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
4.投标人在中标后,需承诺配合招标方在1个月内,在移出地和接收地环保部门办理完成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取得政府环保部门相关批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选择中标人,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资格审查中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等行为则取消中标资格。
7.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0年5月25日9:00:00至 2020年5月30日17:00:00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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