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钢运输部原料场除尘器提标改造及配套设施升级完善高压细水雾抑尘系统项目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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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钢运输部原料场除尘器提标改造及配套设施升级完善高压细水雾抑尘系统项目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4-30  浏览次数:2


安钢运输部原料场除尘器提标改造及配套设施升级完善高压细水雾抑尘系统公告

招标公告
安钢运输部原料场除尘器提标改造及配套设施升级完善高压细水雾抑尘系统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安钢运输部原料场除尘器提标改造及配套设施升级完善高压细水雾抑尘系统,已由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立项编号为2020-001)审批,招标人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钢运输部原料场除尘器提标改造及配套设施升级完善高压细水雾抑尘系统。
2.2工程概况:依据《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环文〔2018〕280号文)、《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和《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南》,结合超低排放评估和绿色环保引领企业申报过程发现的问题,运输部通过全面梳理和排查,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虽然一、二原料车间露天料场均已完成全封闭,按照封闭大棚内必须要有雾化抑尘设施的要求,所有料棚缺失雾化喷淋抑尘设施,且料棚进出口没有水雾封闭;二是两个原料车间汽车受料槽缺失雾化喷淋抑尘设施;三是二原料1#堆取料机、4#堆取料机、1#单斗轮取料机三台大车缺失雾化喷淋抑尘设施;同时翻车机4条进口皮带需增加物料加湿设施。鉴于此,计划进行原料场配套设施升级完善,以期满足要求。
2.3招标范围:在招标方指定的建设区域内,完成一、二原料5个封闭料棚(含15个门洞)、6处汽车收料槽(22个槽体)及二原料3台堆、取料机设备的高压细水雾设施的建设及4条进口皮带机加湿设施的建设,包含高压细水雾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验收等全过程的交钥匙总承包工程,(不包含高压细水雾水泵房的建设,该部分造价不包含在报价内,中标方仅需提供水泵房的设计条件)。
招标方负责水泵房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负责将水引至水泵房水接口,将电送至水泵房配电柜,并负责水泵房照明、起重设施、蒸汽采暖设施的供货、施工、调试;中标方负责水泵房内高压细水雾设备、设施的设计、供货、施工并负责将排污水管接至水泵房外。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3项目完成时间:2020年7月25日前完成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建设地址: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2.6最高投标限价:900万元人民币(含税)。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执行新税收政策。相关未约定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金、资信及相应能力,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份已完工的原燃料存储料棚且料棚面积不小于5000m2(须提供相关证明)的高压细水雾(微雾)抑尘成套供货(含安装)或总承包业绩合同,或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已完工的冶金行业环境治理方面的干雾抑尘(微雾)的成套供货(含安装)或总承包业绩合同。
(业绩合同至少须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页、项目相关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7日23时55分登陆,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登录系统并投标报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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