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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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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博乐城区集中供热第三热源改扩建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4-30  浏览次数:5


第五师博乐城区集中供热第三热源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第五师博乐城区集中供热第三热源改扩建项目(BTJY05GCGK2020024)已经由第五师双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2020}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双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五师博乐城区集中供热第三热源改扩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五师双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7165.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71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五师博乐城区集中供热第三热源锅炉房东侧预留扩建场地内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其中扩建锅炉房一座及球型网架一套(详见附图),配套设备用房1500平方米;新建供热管网3260米(详见附图);购置130吨燃煤热水锅炉一台,配套鼓引风机、除尘、脱硫、脱硝等设备。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BTJY05GCGK2020024-01-01 第五师博乐城区集中供热第三热源改扩建项目 总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其中扩建锅炉房3700平方米及球型网架一套,配套设备用房1500平方米;新建DN400供热管网3260平方米;购置130吨燃煤热水锅炉一台,配套鼓引风机、除尘、脱硫、脱硝等设备。 18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1(1)环保单位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2设备单位资质: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资质的生产制造企业;注:设备制造企业需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3.2.3施工企业资质要求:(3)a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b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c 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经营范围内包含钢结构经营范围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环保单位和施工企业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 3.3负责人要求:3.3.1 项目负责人要求:a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b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c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注:1、区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进疆备案册或信息报送册中备案人员;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类似已竣工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和环保验收报告,需反应项目经理);3.3.2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提供投标前半年内的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类似锅炉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环保验收报告)不得少于1项。 3.5 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 3.6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附联合体投标协议 。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单位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4家(其中施工单位两家、锅炉设备单位一家,环保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主体方)。 3.7、信誉要求: 3.7.1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检和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3.7.2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7.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4月29日 10:00:00至2020年05月08日 20: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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