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2020年度石灰石、液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客服热线:010-6880 9590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2020年度石灰石、液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4-30  浏览次数:1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2020年度石灰石、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61/19-CL-01)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重庆市奉节
一、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技改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奉节电厂石灰石、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61/19-CL-0101 华电国际奉节发电厂2020年度石灰石采购 生产用石灰石76000吨 500
CHDTDZ061/19-CL-0102 华电国际奉节发电厂2020年度液氨采购 生产用液氨3000吨 1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华电国际奉节发电厂2020年度石灰石采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含矿产品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投标人须是石灰石的生产商或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投标人如果是石灰石生产商,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则须提供生产商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与石灰石生产商的合作协议书等相关文件,文件注明合作方对投标人的质量担保、供应担保(全年数量承诺)等条款,并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销售意向书》。
4.投标人如是代理商至少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项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附合同扫描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生产商采矿许可证核定生产规模10万吨以上(含10万吨)提供采矿许可证扫描件。
6.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技术规范的权威机构出具的石灰石成分化验报告。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华电国际奉节发电厂2020年度液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需提供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所供生产厂家经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经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以及液氨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或液氨生产厂家与投标人签订的购销合同。
3.若投标方为生产商,应具有年产或供应3000吨以上液氨的能力,并提供年累计液氨供应量不少于3000吨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近三年(指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及以上的电厂液氨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投标方为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厂家的年供框架合同大于3000吨以上或年累计液氨供应量不少于3000吨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近三年(指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及以上电厂液氨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需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方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4.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技术规范的权威机构出具的液氨检验报告。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24 12:00到2020-04-3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24 12:00到2020-04-30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本项目需在全国招标信息网注册后才能进入投标流程,会员请点击这里 [登录]    如你还不是会员请 [注册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