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合山公司2020年脱硫用石灰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合山公司2020年脱硫用石灰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CWEMEHN-DTGX-202004013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合山公司2020年脱硫用石灰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共有3台燃煤发电机组,其中1、2号机组为330MW机组,3号机组为670MW机组,3台机组采购石灰石脱硫,根据机组开机运行时间长、负荷高,对需求的石灰石量会增加,最高负荷情况下需求石灰石约800吨/天以上,反之减少,机组停运则不需要石灰石。
建设地点
广西合山市。
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1、2、3号机组生产运行所需要的脱硫用石灰石进行采购,合同期限内预估用量约10万吨。本次招标脱硫用石灰石采购量为参考量,实际采购量以招标人实际用量为准。
3.1本次招标共选取2个中标候选人,其中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预估用量的60%(即6.0万吨),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预估用量的40%(即4.0万吨)。
3.2合同期:一年(计划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负责招标人1、2、3号机组脱硫用石灰石的供应及运输,要求中标人必须每天24小时随时自行用自卸车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然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货。合同到期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预估采购量时,合同终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量已达预估量的100%时,合同自动终止。
3.3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评审,并按照最终综合排序的先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4.1.2投标人须具备石灰石的生产及销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运输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供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
4.1.4近三年内,在合同履行、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1.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4月29日到2020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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