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核岛直流配电盘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3、4号机组,招标人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核岛直流配电盘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26²~119°27¢33²,北纬34°41¢08²~34°41¢52²。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45″~120°33′22″,北纬40°20′5″~40°21′32″。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103公里(均为直线距离)。西北方向距102国道、沈山铁路、京沈高速公路直线距离约10km,京沈高速公路北侧为秦沈客运专线。2.2设备名称: 核岛直流配电盘
设备数量: 田湾78项目核岛直流配电盘106台套;徐大堡34项目核岛直流配电盘106台套 ;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核安全级:1E级,抗震等级:I类,质保等级:QA1,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田湾78项目交货时间: 7#:2023-6-27,8#:2024-4-27;
田湾78项目交货地点: DDP田湾现场交货;
徐大堡34项目交货时间: 3#:2023-11-30,4#:2024-9-30;
徐大堡34项目交货地点: DDP徐大堡现场交货 。
2.3项目编号: TW020WXR138C11506BD/ PYGS-20HDGC02015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须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许可证范围:直流开关柜,1E级;设计能力特征参数不低于下述标准:
额定电压:220V
额定电流:1000A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16.4kA。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4月29日17:00—2020年5月8日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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