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呼蓄公司2020年-2021年常年法律顾问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呼蓄公司2020年-2021年常年法律顾问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X-2020-3-014 (722-207E156NM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內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呼蓄公司2020年-2021年常
年法律顾问委托服务,招标人为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依法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法律咨询、列席会议、文
件审核、参与谈判、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法律风险提醒。起草、审核、建立
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梳理经营管理模式及工作流程,并协助整改。参与涉及企业权益的
重要经济活动,法律保护。工作指导;普法培训。办理其他及非诉论法法律事务。要求
一名律师常驻公司办理法律事务工作。
2.2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3 投资金额: 35 万元
2.4项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
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2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
3.1.3投标人近年(2017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
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
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评标时评标安员会将查询内蒙古电力物资最新发布的最新
《关于暂停不良行为投标人投标资格的通知》;
3.1.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的的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1.5 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内蒙古电力系统通报、处罚的不良记录(以
建设单位提供的依据为主) ;
3.1.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p:/:/wenshucout.gov.cn/) 查询显示无行贿犯
罪记录;
3.1.7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editcinagov.n) 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其他要求:专用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8
日至2020年5月8日下午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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