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宁县城宫河路拓宽改造工程10KV及0.4KV线路移位改线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宁县城宫河路拓宽改造工程10KV及0.4KV线路移位改线工程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ZNZC2020--038
二、磋商内容
新建10KV线路0.358千米、0.4KV线路0.194千米,移位10KV开关1台,新立13.5米钢管杆2基、15米砼杆4基,表箱移位5块、浇筑钢管杆基础2基。拆除10KV线路0.358千米、0.4KV线路0.194千米、15米砼杆4基,12米砼杆1基,钢管杆1基。
(具体磋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金额:24.67万元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模式:非PPP项目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资质证书,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不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包括社会保险登记表、缴纳专用发票和清单。清单须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企业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和缴纳专用发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加盖鲜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注:信用承诺书由投标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1.公告期限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7日(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