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2×150MW机组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小修、临修、抢修劳务外包(承揽)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123/17-QT-07)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毕节地区毕节
一、招标条件
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2×150MW机组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小修、临修、抢修劳务外包(承揽)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生产资金;招标人为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15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23/17-QT-0701 |
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小修、临修及抢修劳务外包(承揽)服务 |
毕节热电公司1、2号锅炉及辅助设备小修、临修、抢修特殊项目、标准项目,及部分技改项目外委用工。 |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小修、临修及抢修劳务外包(承揽)服务】
1.投标人法律地位的要求如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
2.联合体投标的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订)》,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括锅炉的安装或改造或修理;(2)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信用情况的要求如下:(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唯一性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资格审查时否决全部相关投标。(2)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本款规定,资格审查时否决全部相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28 09:12到2020-05-0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28 09:12到2020-05-06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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