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清水河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电力110kV清戈I、II线、清江、清闽、江闽线迁建工程主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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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清水河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电力110kV清戈I、II线、清江、清闽、江闽线迁建工程主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4-01  浏览次数:5


清河县清水河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电力110kV清戈I、II线、清江、清闽、江闽线迁建工程主要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清河县清水河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电力110kV 清戈 I、II 线、清江、清闽、江闽线迁建工程主要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清水河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电力110kV 清戈 I、II 线、清江、清闽、江闽线迁建工程主要设备采购已由清河县人民政府以清政字【2016】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华宇清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华宇清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清河县清水河区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电力110kV 清戈 I、II 线、清江、清闽、江闽线迁建工程主要设备采购。 2.2 建设地点:清河县。 2.3 项目概况:110kV 清戈 I、II 线、清江线、清闽线、江闽线均为架空线路。按照规划,110KV电力线进入青阳新区管廊工程内,其中主要设备电力电缆、电缆端头、电缆接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统一采购。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供货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清戈I线、清江线主要设备采购; 二标段:清戈II线、清闽线、江闽线主要设备采购。 2.5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 2.6资金来源:自筹。 2.7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要求,满足招标物资的技术规范文件要求。2.2招标范围:供货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清戈I线、清江线主要设备采购; 二标段:清戈II线、清闽线、江闽线主要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二标段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凡具有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4.本次招标电力电缆单位与电缆端头、电缆接头单位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如制造商参与本次投标,则其代理商不可参与本次投标)。 3.6.投标人须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活动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 3.7.本次两个标段中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一个标段。当一个投标人已在顺序在前的标段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仍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4-01 00:00至2020-04-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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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xiaomin@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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