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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FWZ2020GJT04002 |
推广“网上国网”APP,推广渠道为微信朋友圈,供应(服务)商需根据国网莆田供电公司提供的素材进行广告内容制作,广告形式含视频、图文、链接等,广告制作完成后需经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审核。 |
1.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应答供应商需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公司应持有腾讯广告颁发的福建省区域政务行业核心服务商牌照,即腾讯广告区域及行业服务商授牌证书(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合法有效的腾讯广告牌照复印件。如上述材料由总公司持有,本地分公司应标的,需提供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联证明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提供制作微信朋友圈广告等活动有效合同2份以上。
5.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评为不良的供应(服务)商;或者被评为不良供应(服务)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应答供应商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以下条款起算时间同)在国内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8.供应商需提供近三个月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至少包含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应从网站直接打印,截图按无效应答处理)(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2020年04月08日下午15时00分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