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24中学新建项目10KV临时供电工程施工变更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第24中学新建项目10KV临时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码:CYSG2020(G)033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第24中学新建项目” 已由哈尔滨平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哈平发改发【20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KV临时供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24中学新建项目10KV临时供电工程施工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第24中学校项目位于哈南十一路、规划路、哈南九路、哈南第十二大道围合区域北侧2.3建设规模:哈尔滨市第24中学新建项目10KV临时供电工程
2.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施工现场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2.6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与电力主管部门接驳保证供电、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含四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7年03月01日至投标登记截止之日)至少具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6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或企业法人参加招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30日至2020年04月03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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