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基地锅炉油改气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基地锅炉油改气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基地锅炉油改气工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3)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5)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及以上资质证书;6)相关网站截图(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个月内查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基地锅炉油改气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326-3368
3、预算编号:00-20-0374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法官培训基地锅炉油改气工程项目预算:人民币300万元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竣工验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00元(国库资金:30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包括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残疾人和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控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于2020-03-27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4-03 15:00:00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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