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330MW全厂废水零排放EPC项目(四台机组节水改造及末端浓缩+1#、3#、4#机组主烟道双流体雾化蒸发)招标公告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330MW全厂废水零排放EPC项目(四台机组节水改造及末端浓缩+1#、3#、4#机组主烟道双流体雾化蒸发)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330MW全厂废水零排放EPC项目(四台机组节水改造及末端浓缩+1#、3#、4#机组主烟道双流体雾化蒸发) |
标段(包)名称: |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330MW全厂废水零排放EPC项目(四台机组节水改造及末端浓缩+1#、3#、4#机组主烟道双流体雾化蒸发) |
公告内容: |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在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4×330MW 全厂废水零排放 EPC 项目(四台机组节水改 造及末端浓缩+1#、3#、4#机组主烟道双流体雾化蒸发)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4×330MW 全厂废水零排放 EPC 项目,包括 1~4 号机组“深度节水改造” 及“末端高含盐废水浓缩减量+1#、3#、4#机组主烟道双流体雾化蒸发”的改造设计、供货、 安装施工、调试和竣工验收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经浓缩后剩余少量浓水直接喷入#1、#3、 #4 机组的主烟道内利用双流体喷枪雾化后蒸发。单机主烟道蒸发量 Q=1m3/h。 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如:现场地勘、设计、基础处理、设备采购和监造、运输、拆除、 土建和安装施工、调试、标识、各种整改、培训、场地恢复等。具体详见技术条件书。 2.2、资金来源:由招标人自筹。 2.3、项目地点:广东湛江赤坎区调顺路 168 号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2.4、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中标方提交设计施工图;合同签订后 5 个月内全部到货招标 方现场;现场施工必须在 2020 年 12 月 15 日完成安装并调试完毕。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 同的能力(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是事业单位则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是联 合体,必须联合体全部成员全部均提供)。 (2)投标人(若是联合体,其成员任一具有即可;但是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必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 投标人设计方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 电力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证明文件: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若是联合体,其成员任一具有即可;但是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或其施工分包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 具有以下施工资质之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文件:施工资质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4)投标人(若是联合体,该两种业绩可以为一个联合体成员均具有,也可以为联合体成 员各自持有一种业绩)必须具有以下两种业绩(缺一不可),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投产证明 材料: ①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应至少具有一套利用电渗析、反渗透等膜法 或蒸汽压缩机(MVR)或烟气余热对废水进行浓缩减量的投产业绩; ②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应至少具有国内一套火电厂脱硫(末端)废 水主烟道双流体雾化蒸发单机出力在 1m3/h 及以上的(EP 或 EPC)投产业绩。 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及签章页,必须能清晰显示合同名称、内容等;投 产证明形式应至少包括以下其中之一:(1)该系统整套试运验收报告;(2)性能验收报告; (3)业主签发的验收报告;(4)其他形式的用户证明。(证明文件:合同封面、合同范围、 合同签字/盖章页、投产证明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必 须是投标人的业绩,不接受其母公司或子公司业绩。 (5)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 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 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应出具有效的联合体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 2 家,不接受 3 家或 3 家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除按公告上述条款提供组成联合体的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a 投标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 具有法律约束力。
b. 投标联合体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 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方资格,牵头方的行为视同联合体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 束力,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c. 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 体牵头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d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对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 的一切责任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中标后签署的合 同协议中应对此做出相应声明。 e 联合体成员之间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反映以上内容,并确定联合体成员分 工)扫描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没有招标人的批准,不得改变分工。 f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 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 组、接管和冻结。(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的截图,若为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提供) (8)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存在“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 “黑名单”承包商”或《广东能源集团生产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中描述的被列入“灰名单” 或“黑名单”的情况。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审定。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下午 2:00 至 5:00(节假日除外)。售价为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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